提取公积金

2010-07-14 15:01   来源:岳阳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房产证和国土证是今年3月份办下来的,但是我手上没有了合同,请问我能办理公积金提取吗?

管理中心回复: 根据《岳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购买自住新房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向管理中心提供下列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两年内的购房合同(协议)、购房发票(收据)、《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卡》。购买二手房的要提供两年内的交易合同、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维修基金存折、交易契税发票和相关交易过户手续费票据。如果您不能提供以上全部资料,我们不能违规为您办理住房公积金的购房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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