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取公积金

2010-05-07 22:03   来源:岳阳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我想购买第二套房,可以将公积金取出来支付购房款吗?

管理中心回复: 目前,我中心在执行的“购房提取”政策仍是“新购自住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提取管理办法》(岳政发【2008】36号)第八条规定:购买自住住房,未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资料:1、购买自住新房的,提供两年内的购房合同(协议)、购房发票(收据)、《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卡》。购买二手房的要提供两年内的交易合同、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维修基金存折、交易契税发票和相关交易过户手续费票据。如果您购买了第二套住房,只要符合相关条件,您可以提取您的住房公积金。

有用(0) 没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