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回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湖南省和岳阳市相继制定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就贷款资格、贷款金额、贷款利率、还贷期限、还款方式、抵押担保等方面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一、贷款资格: 1、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县内干职工。 2、必须有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行为(本市范围内)。 二、贷款程序: 1、贷款人持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相关正规手续(含正规发票)到我中心信贷股审核。 2、审核合格后,领取相关表格。 3、办理房产抵押、公证、单位担保等手续。 4、经审批合格后,发放贷款。 三、还款方式; 我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金额为10万元,贷款期限1—15年,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还款按等月等额方式,但末笔贷款可用职工个人帐户内住房公积金余额的70%还贷。 四、贷款每月15日集中审批发放一次,我单位在贷款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如有疑问,可直接到我中心信贷股咨询或电询2222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