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回复: 您在江苏购买的自住住房,如果购房合同已网上备案,或已办理好《房屋所有权证》且在网上能查询到,则您可以在岳阳县住房公积金的“购房提取”。由于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外地购房贷款在资金用途控制上存在困难,所以目前只能办理“购房提取”,不能办理“提取还贷”。 请提供以下购房提取资料到住房公积金岳阳县管理部办理“购房提取”: ①支取申请表(‘单位意见’要原单位签章)、②提取人身份证、③与提取人身份证完全同名的可用于转帐的银行存折(工、农、建、商、交、中)、④购房票据、⑤网上能查询到的购房合同或房产证(房屋为配偶名下者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