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取公积金的问题

2010-03-08 08:49   来源:岳阳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我09年买了一套房子办了商产贷款想支取住房子公积金来偿还,我去支取公积金时工作人员说要房产证的原件,不是支取住房公积金时一定要凭证的原件,因我的房产证保存在房产局不能拿出来,是不是有别的办法,复印件可以吗?

管理中心回复: 您09年购买了自住新房,可以凭以下资料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①支取申请表(‘单位意见’要原单位签章)、②提取人身份证、③与提取人身份证完全同名的可用于转帐的银行存折(工、农、建、商、交、中)、④购房合同、购房票据、⑤房产证(房屋为配偶名下者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结婚证)(房产证因抵押无法提供原件者需复印一份,于抵押处注明‘原件复印件一致’并加盖抵押银行章)、⑥借据、⑦贷款合同、抵押合同、⑧还款流水。因为一套住房只可支取一次,您此次办理“购房提取”后,将不得再因此房的商业贷款而办理“公积金提取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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