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家的镇上买一块地皮自建住房,可否提公积金?

2010-01-05 12:15   来源:岳阳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您好!我在岳阳缴住房公积金多年,想在汩罗的镇上买一块地皮(国有出让地)自建住房,有买地的发票和付款给建筑者的收据,建材等等是我自己买的,我想今后退休了去住,想询问四个问题:1、这种情况可否提公积金?2、国土证尚未办理,可用什么样的凭证代替?3、还要哪些证件?4、怎么样走流程?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1、根据《岳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岳政发【2008】36号)第五条规定,建造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没有别的凭证可以替代。如果《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办理,则必须等办好之后才能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3、根据《岳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岳政发【2008】36号)第八条规定,“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两年内的房产管理部门证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此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①支取申请表(‘单位意见’要原单位签章);②提取人身份证;③提取人本人的银行存折(工、农、建、商、交、中);④建房票据。以上所要求的资料都是必需的。4、在准备好上述资料后,如果您是在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本级(不是管理部)缴存公积金,则请在周二或周四到我中心五楼结算业务大厅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如在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缴存公积金,则请咨询管理部公积金办理提取业务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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