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已利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再次购房时,可以再次申请公积

2008-09-08 10:06   来源: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可以。从2008年9月10日起,我中心恢复对购、建住房的借款申请人申请第二(含)次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借款申请人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可再次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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