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

2010-04-06 07:50   来源: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你好,我在苏州新区买了新房,并办理了住房贷款,有几个问题想咨询:1:办理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后,是把目前公积金卡里的钱全部转到贷款银行的个人帐户?那公积金卡里是留一个月的钱还是10个月的钱呢?2:另外我卡里有1万,如果办理还贷委托提取转到个人还贷帐户后我能提取吗?3:还贷委托提取后是不是每个月交的公积金是不是都自动转到还贷银行的个人帐户里?4:办理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需要什么具体材料?需要办什么手续?在哪里办啊?5:另外我户口簿在家里,能否用复印件?房子是我和对象一起买的(未结婚),是否双方资料都要?问题比较多,请一一赐教,谢谢!

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1、首次委托提取时,公积金帐户内留存最近一个月的公积金缴存额,多余公积金都会被转入到您的还贷银行帐户内。 2、办理了这笔贷款的委托提取手续后,就不可以再以偿还这笔贷款为由提取公积金现金了。 3、委托提取的原则如下:在还贷委托提取期间,委托人公积金帐户应当保留政策规定的留存额,留存额以上部分大于、等于上月实际还贷额的,按上月实际还贷额提取;小于的,按留存额以上部分提取;每月都会进行委提操作。 4、所需材料包括:借款合同、职工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扣款还贷委托书及指定扣款还贷的银行存折(卡)、身份证、公积金卡。借款人以外家庭成员委托的,还应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其中借款合同、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需同时提供复印件。 所有委托人持上述材料到贷款银行签订《委托提取》协议。 5、假如借款人是您的名字的话,在办理委托提取手续时,不需要提供您的户口簿,您对象的材料也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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