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根据2007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750元;最高不得超过苏州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7900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机关、事业单位仍为单位和职工各10%;企业仍为单位和职工各8%—12%。如果单位未按此政策为您汇缴住房公积金,您可以与我中心资金一科联系,联系电话65237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