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您的收入有调整的话,公积金缴存基数不会立马跟着调整,每年7月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汇缴基数。2009年度(2009年7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按职工本人2008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最低不得低于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850元;最高不得超过苏州市统计局公布的2008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10100元。如果单位未按此政策为您汇缴住房公积金,您可以与我中心资金一科联系,联系电话65237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