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的变化

2010-04-22 13:49   来源: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的吗?可我的交存基数已经19个月没有变更过了,而且每年的第12个月都会调整工资的。2008年直至现在都未有改变。请问公司一直按照这样的缴费基市正确的吗?谢谢您能给我解答!

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您的收入有调整的话,公积金缴存基数不会立马跟着调整,每年7月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汇缴基数。2009年度(2009年7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按职工本人2008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最低不得低于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850元;最高不得超过苏州市统计局公布的2008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10100元。如果单位未按此政策为您汇缴住房公积金,您可以与我中心资金一科联系,联系电话65237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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