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套房子的问题。

2010-04-20 07:56   来源: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咨询一下,我之前用商业贷款在园区买过一套商品房,已经卖掉了,现在我名下没有任何房子,我想重新在市区买一套房子能不能算做第一套房子贷款?

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公积金贷款政策是不区分首套房和二套房的。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⑴借款人申请之月前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⑵购房首期付款,新建普通住房不低于20%,二手房(存量成套住房)不低于30%。⑶能够落实贷款担保;⑷借款人和配偶及其他共有产人均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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