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转移及贷款条件

2010-04-19 14:27   来源: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我07年3月-08年5月在苏州新区工作,期间单位足额缴存了公积金,08年6月去了上海工作,10年3月到了苏州园区工作,想问下之前的公积金怎么转移到现在园区的公积金帐户内?社保又怎么转移?另外,足额缴存6个月才可以公积金贷款的限制是要从头计算么?

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1、您所在单位已在园区参加公积金A类综合保障计划的,并已为您建立公积金帐户,之前新区住房公积金可以做转移。 请您凭转入单位录用通知书(或已录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先到园区公积金中心办理资格认证,然后凭园区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转入联系表》、本人住房公积金卡及身份证到我中心服务大厅或公积金提取承办银行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2、有关社保转移的问题,请咨询市社保中心。 3、有关园区公积金贷款的问题,请咨询园区公积金中心。电话:62888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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