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1、在正常偿还住房贷款期间,您可以“还贷提取”公积金现金。 请您持住房公积金卡、本人身份证、借款合同、贷款银行出具的还贷证明(当年有效)(须注明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贷款帐号、贷款年限、当前余额等要素,该证明当年有效),每年两次提取,公积金帐户上要保留10个月的缴存额,待还清贷款后一次性提取留存额。 2、还贷提取公积金后,不影响您将来在苏州购买住房时申请公积金贷款。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⑴借款人申请之月前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⑵购房首期付款,新建普通住房不低于20%,二手房(存量成套住房)不低于30%。⑶能够落实贷款担保;⑷借款人和配偶及其他共有产人均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个人信用状况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