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无锡)购房,欲支取公积金还贷款

2010-04-19 08:15   来源: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我在苏州新区工作,但是之前在无锡贷款购有一套住房。我的户口是无锡的。请问我是否可以支取苏州缴存的公积金用来换现在的贷款(无锡市的公积金贷款)?如果是,可以支取多少(全部)?支取的形式是现金还是需要转帐?需要我准备哪些材料?办理有没有时间上的限制?如果我这次支取了,将来在苏州再买房的话,还能贷款支付购房款吗?

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1、在正常偿还住房贷款期间,您可以“还贷提取”公积金现金。 请您持住房公积金卡、本人身份证、借款合同、贷款银行出具的还贷证明(当年有效)(须注明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贷款帐号、贷款年限、当前余额等要素,该证明当年有效),每年两次提取,公积金帐户上要保留10个月的缴存额,待还清贷款后一次性提取留存额。 2、还贷提取公积金后,不影响您将来在苏州购买住房时申请公积金贷款。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⑴借款人申请之月前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⑵购房首期付款,新建普通住房不低于20%,二手房(存量成套住房)不低于30%。⑶能够落实贷款担保;⑷借款人和配偶及其他共有产人均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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