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1、购买二手房应自预付首付房款后到买卖双方产证过户之前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2、公积金贷款额度同时按以下三种方式计算,取最小的一种为最高限额: ⑴借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或月工资基数之和×35%(规定 比例)×12(月)×贷款年限(年); ⑵新建普通住房总房价的80%以内;二手房购房款、自(翻)建住房评估认 定价的70%以内; ⑶贷款最高额度。最高额度由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目前苏州市新建普通 住房每笔不超过50万元,二手房每笔最高不超过35万元。如借款人及其他共有人仅一人符合贷款条件或无配偶的,新建普通住房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二手房、 自(翻)建住房最高不超过21万元。 以上是苏州市区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如果您是在张家港申请公积金贷款,请您具体咨询张家港公积金分中心。电话:58682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