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公积金转移)

2010-04-15 14:14   来源: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我是11月25日通过中介公司进的公司,每月交公积金固定168元,到2月12自动离职(矿工离职),那么我的公积金是交了几个月?公司的人事说是不到3个月,公积金自动失效什么的,那么如果我要在园区继续工作的话,还需要办理公积金转移单吗?要是办理,需要在哪里办?

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1、您在苏州市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不会自动失效,即使您只缴纳过一个月的住房公积金,您在没有办理任何住房公积金销户业务的情况,住房公积金账户依然是存在的。您想要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月份,可以拨打咨询热线查询,联系电话65111288。2、您要将苏州市区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园区的话,所在单位要在园区参加公积金A类综合保障计划的,并已为您建立公积金帐户,可以办理转移手续。凭转入单位录用通知书(或已录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先到园区公积金中心办理资格认证,然后凭园区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转入联系表》、本人住房公积金卡及身份证到原单位住房公积金汇缴银行或苏州市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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