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贷委托提取

2010-04-14 14:38   来源: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请问申请“还贷委托提取”的前提条件是公积金预存至少10个月以上才可以办理?

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办理住房还贷委托提取协议没有缴存时间的限制。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就是“委托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委托所在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和贷款银行,在其按月偿还住房贷款后,依据其按月偿还贷款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含新职工住房补贴),并直接划转到指定扣款还贷的个人银行帐户。职工凭相关证明材料到贷款银行办理签订《委托协议》手续。多人委托的,应当同时到场办理手续。证明材料包括:借款合同、职工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扣款还贷委托书及指定扣款还贷的银行存折(卡)、身份证、公积金卡。借款人以外家庭成员委托的,还应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其中借款合同、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委托人公积金帐户应当保留政策规定的留存额(苏州市区留存额为最近一个月的公积金月缴额)。(注:委托提取只适用于苏州大市范围内的住房贷款)

有用(0) 没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