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⑴借款人申请之月前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⑵购房首期付款,新建普通住房不低于20%,二手房(存量成套住房)不低于30%。⑶能够落实贷款担保;⑷借款人和配偶及其他共有产人均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2、公积金贷款额度同时按以下三种方式计算,取最小的一种为最高限额: ⑴借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或月工资基数之和×35%(规定比例)×12(月)×贷款年限(年); ⑵新建普通住房购房款的80%以内;二手房购房款、自(翻)建住房评估价的70%以内; ⑶贷款最高额度。最高额度由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目前苏州市新建普通 住房每笔不超过50万元,二手房每笔最高不超过35万元。如借款人及其他共有人仅一人符合贷款条件或无配偶的,新建普通住房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二手房、 自(翻)建住房最高不超过2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