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号及业务咨询

2010-04-13 13:36   来源: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我在2001年11月开始缴纳苏州市区的住房公积金,直到2006年1月止,后家单位并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请问,现在用身份证号码能否查询到当时缴纳公积金的帐号?另外,现在换的新单位又要再缴,相城区的单位,是否要重新开户还是只要激活以前帐号,如果只是缴纳,不把原市区缴纳的公积金转到相城是否可以,还是必须转来相城后才能继缴纳,谢谢

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您可以凭身份证到我中心服务大厅进行查询,或通过拨打我中心的服务热线查询,热线电话65111288。您在苏州市区有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情况下,相城区的新单位要为您缴纳住房公积金,只能够先办理转移手续,继续缴纳在原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不能够重新办理开户手续。 转移手续如下:您应持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和转入单位开具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帐户转移申请书》,到转入单位缴存银行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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