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苏州住房公积金吴中管理部贷款额度同时按以下三种方式计算,取最小的一种为最高限额: ⑴借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或月工资基数之和×35%(规定 比例)×12(月)×贷款年限(年); ⑵新建普通住房总房价的80%以内;二手房购房款、自(翻)建住房评估认 定价的70%以内; ⑶贷款最高额度。最高额度由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目前苏州市区新建普通 住房每笔不超过50万元,二手房每笔最高不超过35万元。如借款人及其他共有人仅一人符合贷款条件或无配偶的,新建普通住房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二手房、 自(翻)建住房最高不超过2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