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取消了我们一直在交的住房公积金

2010-04-08 14:24   来源: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吴江合工精密电子有限公司是一家外商独资企业,台湾人开的,去年4月份开始公司的副总郭金琳就取消了我们一直在交的住房公积金,理由就是节约公司的成本,这个不是强制要交的吗,原来有交公积金的就十多个人,一次性全部取消了,公司这样做合法吗,合规吗

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3号《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统称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均应依法足额、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请您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吴江分中心详细联系,联系电话:63426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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