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外办事处对公积金的提取

2010-04-07 13:49   来源: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您好!我公司总部为苏州某单位,公积金全部在苏州缴纳,我现在在驻外办事处.目前我已在当地购买住房,如果我需要提取公积金的话,要提供哪些手续呢?谢谢!

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您在外地购买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提取可分为“购房提取”和“还贷提取”。 购房提取:1、购买新建住房的,凭购房合同或房产证、《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预收购房款或购房款)或契税完税证、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一次性提取;2、购买二手房的,凭《存量房买卖契约》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或房产证、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凭证》(托管交易资金为房屋成交价格的30%或以上)或契税完税证、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一次性提取。(注:提取金额为发票或托管凭证或税票开具日期当月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金额。发票或托管凭证或税票开具的时间要求在一年以内。) 还贷提取:1、正常偿还住房贷款期间,一年可以提取两次,公积金帐户内要留存10个月的公积金缴存额,凭借款合同、贷款银行出具的还贷证明(须注明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贷款帐号、贷款年限、当前余额等要素,该证明当年有效)、公积金卡和身份证办理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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