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还贷现金提取的条件

2010-04-07 08:00   来源: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我于2007年11月在园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是用我爱人的园区公积金贷款,我是交的市区公积金,并于2008年10月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了购房提取,现在我的这套房屋仍在还贷期,请问我现在能不能享受还贷现金提取?如果可以,多长时间可以提取一次?需要那些材料?

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在正常偿还住房贷款期间,您可以还贷提取公积金现金,一年提取两次,公积金帐户内要留存10个月的公积金缴存额,待还清贷款后一次性提取留存额。请您持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和住房公积金卡到我中心服务大厅或公积金提取承办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请您在以下链接查阅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承办银行网点。 //www.gjj.suzhou.gov.cn/bszn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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