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领取及激纳

2010-04-07 07:55   来源: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我以前交了几年的住房公积金(昆山)现在在苏州上班以前的取出了是否可以继续激纳?

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1、假如您已销户提取了昆山公积金的话,那您新单位可以重新为您开设公积金帐户并继续缴交公积金。 2、假如您只是提取了公积金,没有把昆山的公积金帐户做销户的话,那您只要把昆山的公积金帐户关系转移到新单位,新单位就可以继续为您缴交公积金。 转移手续如下:您应持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和转入单位(新单位)开具并加盖单位章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帐户转移申请书》,到转入单位缴存银行网点或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帐户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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