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

2010-04-06 09:38   来源: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我是2007年4月份到苏州一家电子厂工作当时有缴纳过住房公积金但是9月份的时候就在厂里办理了离职手续但是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和提取请问我现在再回到那个厂里在缴纳住房公积金方面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您原来在苏州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目前回到该单位继续工作,可以使用该账户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对您不会有任何影响。单位只需要到缴存银行办理缴存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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