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在杭州买房的,前年买的房,在苏州上班,有交住房公基金四年了。买房也是用商业贷款的,因为苏州用不了。所以也一直没去拿公基金。近期要想用钱了。去取。却说发票过期了。要凭跟银行贷款合同才行。要正本。可是当初去银行签了一大堆后,不知道中介拿走了,还是银行根本没给我。搞清楚了。现中介都不在了。所以我正本根本没办法拿到。银行肯定也不给正本合同我!还有其它办法吗?难道如果我拿不到合同,公基金里的钱就永远拿不出来了?难道就没有别的办法了?非常郁闷!
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如您本人留存的住房借款合同已遗失,您可以到您的贷款银行协商,让您的贷款银行为您补办一份,或让贷款银行将您原来的住房借款合同进行复印,并在该复印件上加盖银行公章,我中心可视其为原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