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交纳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2010-03-30 08:12   来源: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本人是某单位人事代理人员,单位缴纳公积金只按照本人的基本工资交纳,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3号)以及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苏州市200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和缴存单位年检的通知》(苏房金规字[2009]1号)文件精神,全市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08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现在本单位不按工资总额核定,咨询:这种行为有关部门管么?向什么部门投诉,谢谢

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请您与我中心资金一科直接联系,详细反映单位情况。电话:65237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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