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业务

2010-03-25 08:02   来源: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我去年办的公积金贷款在新区买的房子,当时是我一个人贷款的,现在我结婚了,我对象也在新区这边上班,现在想提取我对象的公积金,同时还想把她的公积金账户也办理委托还款,不知道需要办理哪些手续?谢谢

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假如你们已结婚的话,您爱人的公积金也可以提取。您已办理了“委托提取”手续,您爱人也要相应办理委托提取,她要办理增加委托人的手续。 您爱人应当 凭已签订的《 委托协议 》、公积金卡、身份证、扣款还贷的银行存折(卡)、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到委提业务原 承办银行办理增加委托人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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