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⑴借款人申请之月前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⑵购房首期付款,新建普通住房不低于20%,二手房(存量成套住房)不低于30%。⑶能够落实贷款担保;⑷借款人和配偶及其他共有产人均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您的情况没有表述清楚,无法为您测算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短或最长期限、月应还贷额等都可上网测算,我们网站有测算工具。//www.gjj.suzhou.gov.cn。该网站首页中“利率和计算器”中的“贷款额度、还款额测算”栏进行测算。 二、个人是不可以补缴公积金的。请您与单位协商,单位可以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