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停交一年

2010-03-16 08:02   来源: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我公积金已连续交了三年多,现在准备离职到另一个单位,新单位告知要我在那工作满一年后才开始帮我交公积金,问:1、单位这种做法是否合法?2、如果停交一年,对我前3年多的公积金有何影响?是否以后可用?断一年后再接上去跟正常交有何区别?3、如果可停交一年,是否要办理什么手续?(冻结?)是要我自己办还是单位办?

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1、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3号《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均应依法足额、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 2、公积金停缴的话,影响在此期间申请公积金贷款。将来继续正常连续缴交公积金达六个月后,那就符合公积金贷款的首要条件了。 3、离职过后,由原单位为您办理公积金帐户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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