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的相关事宜

2010-03-12 08:06   来源: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请问我若选用公积金委托提取方式后(目前我们还是采用的现金提取方式),比如,每月我老公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2300元,我每月月缴存额600元,而我们房贷每月需还700元,请问签定委托提取协议后每月住房公积金中心打到我银行还款卡上的钱是按照每月我们的实际还贷额700打入卡中,还是将我和我老公的每月公积金缴存额之和2300+600元=2900元都打到我们银行还款卡上,另外若是2900元都打到银行还款卡上,那么除还贷700元还剩余的钱,我们是否可以从银行卡中取出,自行再作其他使用?

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1、委托提取的原则如下:在还贷委托提取期间,委托人公积金帐户应当保留政策规定的留存额,留存额以上部分大于、等于上月实际还贷额的,按上月实际还贷额提取;小于的,按留存额以上部分提取。 2、根据您所述的情况,每月委托提取的公积金为700元。 办理了委托提取手续后,就不可以再以偿还该笔贷款为由提取公积金现金了。 3、将来你们的公积金帐户余额比较大时,您可以办理部分提前还贷,到时你们的公积金帐户内的资金还是可以做委提的。比如,您每月还款700,每月缴存共2900,当公积金余额8600时,本月你正常偿还一笔700,提前还款一笔5000,下月委提操作时,那就留存2900,委提金额为5700。

有用(0) 没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