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还贷委托提取,是否可以再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有无限额?

2010-03-11 07:59   来源: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目前有一套房是用我先生的名字办理的商业贷款,尚未还清,我是房屋共有权人,已用我个人的公积金办理了还贷委托提取.请问:现在如果再买房的话能不能用我的公积金贷款了?如果能,贷款总额和贷款年限有没有限制?(先生的公积金是园区的,但是尚未缴足6个月)

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1、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⑴借款人申请之月前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⑵购房首期付款,新建普通住房不低于20%,二手房(存量成套住房)不低于30%。⑶能够落实贷款担保;⑷借款人和配偶及其他共有产人均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2、您爱人的公积金缴存在园区,不能与您一起申请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短或最长期限、月应还贷额等都可上网测算,我们网站有测算工具。//www.gjj.suzhou.gov.cn。该网站首页中“利率和计算器”中的“贷款额度、还款额测算”栏进行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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