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房公集金提取

2010-02-24 11:10   来源: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您好:我于2009在安徽合肥购买的商品房.发票已于去年年底开了.我现在想提取我的公集金,需要哪些材料.如何提取?

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新年好!您可以“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新建住房的,凭购房合同或房产证、《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预收购房款或购房款)或契税完税证(发票或税票时间在一年以内)、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一次性提取;购买二手房的,凭《存量房买卖契约》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或房产证、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证(发票或托管凭证或税票时间在一年以内)、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一次性提取。 请您在以下链接查阅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承办银行网点。 //www.gjj.suzhou.gov.cn/bszn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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