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资料已经提取

2010-02-22 13:47   来源: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问题:1:我的姓名已经更换,身份证号码没有变,我需要去住房公积金中心修改姓名,除了需要新的身份证,公安部门开的证明还有什么?2:我是外地城镇户口,离职后可以取出公积金吗?3:我离职后取出公积金,然后我换了单位可以重新缴纳公积金吗?4:我现在在职想提出公积金,需要什么东西,我是外地户口?

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新年好!1、请您持新的身份证、公安部门开具的更改证明、公积金卡到我中心服务大厅办理更正手续。 2、离职并且离开苏州大市范围工作的,可以全额销户提取公积金。 3、您换工作单位后,新单位开具公积金转移单,您把公积金关系转移到新单位后,新单位就可以继续为您缴交公积金。 4、只有符合以下任一条件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住房、偿还住房贷款、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低保对象、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下岗失业且公积金帐户封存(停缴)满二年、出苏州大市工作或出境定居、租房等。请您在以下链接查阅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所需材料。 //www.gjj.suzhou.gov.cn/news/dzb.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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