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自动合并提取问题

2010-02-20 08:03   来源: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我2005年的时候在苏州昆山区的中达电子上班,公司给我缴纳了住房公积金,一年后也就是2006我去了上海西门子公司,住房公积金没有办理转移,2007年我又回到苏州的华硕电子上班,公司也给我缴纳了住房公积金,现在又辞职来到上海上班,现在的公司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我想把之前在中达和华硕的公积金提取出来,是否都能共提取,中达和华硕所缴纳的公积金是否自动合并在了一起。

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新年好!可以办理销户提取手续,需要分别到公积金缴存所在地办理。 如果您是外地户口的,您持外地户口簿或外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与原单位(原公积金缴存所在地的原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证明, 如果您是苏州本地户口的,您需要提供与上海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存证明、 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分别到昆山和市区住房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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