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您可以“购房提取”和“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二手房的,凭购房契约或房产证、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证(发票或托管凭证或税票时间在一年以内)、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一次性提取。 2、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就是“委托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委托所在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和贷款银行,在其按月偿还住房贷款后,依据其按月偿还贷款情况提取公积金(含新职工住房补贴),并直接划转到指定扣款还贷的个人银行帐户。 职工凭相关证明材料到贷款银行办理签订《委托协议》手续。多人委托的,应当同时到场办理手续。证明材料包括:借款合同、职工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扣款还贷委托书及指定扣款还贷的银行存折(卡)、身份证、公积金卡。借款人以外家庭成员委托的,还应提供户口簿(需是在同一户口簿上的直系亲属)、结婚证。其中借款合同、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需同时提供复印件。留存额为最近一个月的公积金月缴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