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办理应出具那些材料)

2010-01-29 13:12   来源: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我购买的是90平米下的中小户型(首套)。现在房子主体结构还没有封顶(期房大概10年7月完工),已经交了意向金。现有以下问题想咨询:1,我每月公积金1200元(女教师),爱人300元(私企员工),年龄均为27周岁,最高贷款额度为多少?2,何时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出具哪些材料?

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1、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你们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50万,但不能超过该套住房总房款的80%。 2、等该房屋主体结构封顶且开发商办好贷款的开关手续后,你们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3、贷款所需材料如下:( 1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 “ 贷款银行留存 ” 文本;(原件 1 份、复印件 2 份) ( 2 )首付款收据(不低于 20% );(原件 1 份、复印件 3 份) ( 3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各 1 份、复印件各 4 份〈需正、反面复印〉) ( 4 )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 1 份、复印件 4 份) ( 5 )如有其他共有产人的,应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公安〈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 1 份、复印件 4 份) ( 6 )如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在办理贷款时当场签具单身声明; ( 7 )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卡》。(原件各 1 份) 如申请住房公积金与商业组合贷款的,还应提供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出具的个人收入证明。 购买新建普通住房应自预付首付房款后到付清全部购房款之前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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