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提取公积金做首付吗

2010-01-28 14:37   来源: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我是新区公积金,请问可以提取公积金做首付吗?可以每月用公积金摊还月供吗?

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1、购买住房首付时,不可以提取公积金。等付完首付款后,就可以“购房提取”公积金。购买新建住房的,凭购房合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预收购房款或购房款)(发票时间在一年以内)、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一次性提取;购买二手房的,凭《存量房买卖契约》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凭证》(托管交易资金为房屋成交价格的30%或以上)(托管凭证时间在一年以内)、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一次性提取。请您在以下链接查阅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承办银行网点。 //www.gjj.suzhou.gov.cn/bszn7.shtml 2、在正常偿还住房贷款期间,您可以办理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手续。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就是“委托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委托所在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和贷款银行,在其按月偿还住房贷款后,依据其按月偿还贷款情况提取公积金(含新职工住房补贴),并直接划转到指定扣款还贷的个人银行帐户。 职工凭相关证明材料到贷款银行办理签订《委托协议》手续。多人委托的,应当同时到场办理手续。证明材料包括:借款合同、职工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扣款还贷委托书及指定扣款还贷的银行存折(卡)、身份证、公积金卡。借款人以外家庭成员委托的,还应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其中借款合同、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需同时提供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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