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房子购于园区,用的商业贷款,合同是老公一个人的名字。提取:请问我要一次性提取除了带购房合同或房产证、首付款或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证(发票或税票时间在一年以内)、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到管理中心办理,还要带什么?结婚证就可以了吗?老公身份证,户口簿什么的要不要?要不要他本人也到场?摊还:老公园区公积金是按月摊还的,我在新区工作,也想将公积金摊还贷款。我看到关于委托提取的一些信息。我们的贷款银行是园区的建行,可不可以由我老公到建行开委托协议,然后带着委托协议到管理中心办理?需要带什么证明材料?过程中需不需要我到场?“借款人以外家庭成员委托的,还应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这里的户口簿是双方的?我的,还是我老公的?不胜感激!
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1、您购房提取所需材料:购房合同或房产证、首付款或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证(发票或税票时间在一年以内)、本人住房公积金卡及身份证、结婚证。您爱人不需要到场。
2、请您本人持相关材料到建行园区支行( 旺墩路158号CSSD大楼,电话: 62781065)签订《委托提取协议》,不需要到我中心办理。证明材料包括:借款合同、职工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扣款还贷委托书及指定扣款还贷的银行存折(卡)、本人身份证及公积金卡、结婚证。其中借款合同、结婚证需同时提供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