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本人是园区胜浦人,已婚,配偶是园区唯亭人,09年6月份在胜浦买了套二手房,未申请公积金摊还。现在想要申请住房公积金摊还,每月摊还的额度是怎么计算的。还有如果不摊还,是否可以选择住房公积金一次性提取,提取的额度又是多少呢?(住房公积金就是普通帐户里的数额吗)?
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你们的公积金缴存在园区,园区公积金和市区住房公积金的政策、用途、办法都不一样,因此,有关园区公积金问题请在本平台选择园区管委会中的劳动和社保局提问,我们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园区公积金中心电话:62888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