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黄超)

2010-01-12 07:49   来源: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你好!上次我来提取公积金,但我的购房合同没有带,我想咨询一下,现让家人把合同(复印件)和不动产的发票(原件)和我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吗?请告知

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不可以。购房合同、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发票时间不超过一年)、身份证及住房公积金卡都必须提供原件。 提取手续原则上应由本人办理。如职工因特殊情况,确需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应知晓委托人公积金卡密码,并持相关证明材料及委托人、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办理代为提取手续。如代办人不知晓委托人公积金卡密码的,代办人(必须是直系亲属)应持上述证明材料等先到市公积金中心代设密码后,再办理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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