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异地提取

2009-12-31 08:48   来源: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你好!!我一直在苏州缴纳的公积金,请问我现在想在镇江商业贷款买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吗?并且如果第一次提取完了以后以后继续缴纳的公积金还可以继续提取吗?怎么提取?!!

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您可以“购房提取”和“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现金。 1、购买新建住房的,凭购房合同或房产证、首付款或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证(发票或税票时间在一年以内)、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一次性提取;购买二手房的,凭购房契约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或房产证、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凭证》(托管交易资金为房屋成交价格的30%以上)或契税完税证(发票或托管凭证或税票时间在一年以内)、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一次性提取;可以提取发票或税票开具日期当月的公积金帐户余额。 2、还贷提取的,在正常偿还住房贷款期间,凭借款合同、银行还贷证明(当年有效)、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每年两次提取,要保留10个月的缴存额,待还清贷款后一次性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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