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1、不可以。根据您所述的情况,你儿子的公积金缴存在南京,您的公积金缴存在苏州,您不可以与您儿子一起申请公积金贷款,而且购买苏州大市范围外的住房的,也不可以在苏州申请公积金贷款。 2、假如在购房合同中,购房人或共有人上有您的名字的话,那您可以“购房提取”公积金。购买新建住房的,凭购房合同或房产证、《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预收购房款或购房款)或契税完税证(发票或税票时间在一年以内)、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一次性提取;购买二手房的,凭《存量房买卖契约》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或房产证、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凭证》(托管交易资金为房屋成交价格的30%或以上)或契税完税证(发票或托管凭证或税票时间在一年以内)、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一次性提取。请您在以下链接查阅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承办银行网点。 //www.gjj.suzhou.gov.cn/bszn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