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夫妻一方补充还款问题

2012-08-14 09:54   来源:www.suzhou.gov.cn   分享到:

问题:>本人属于苏州户籍,原来在苏州园区工作,现在手上有一套房是商业与公积金混合贷款(我与我老婆共有的财产),之前一直是我老婆用公积金还;我想问一下,目前在上海工作,我准备把我的关系转到苏州,在苏州当地交社保及公积金,那么我以后就可以用公积金来还款我的房贷吗? 
回复:您好!1、如果您在苏州大市范围内(除园区外)缴存住房公积金,正常偿还住房贷款期间,可以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2、如果您缴存园区的公积金,具体请您咨询园区公积金中心。我们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园区公积金和市区住房公积金属不同机构管理,有关园区公积金问题请在本平台选择园区管委会中的劳动和社保局提问。园区公积金中心电话:62888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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