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的住房公集金是06年8月份始交的,到现在里边有一万多元
今年年底与公司合同到期后准备回家(湖南娄底)自建房(回家后不出来打工了)。
请问这种情况下:
1。可以借代款自建房么?
2。如果第一不可以,那么是在这边直接取出来还是可以转到家里再取?
3。如果转到家里,那么在家里是否可以代款(自建房)?
管理中心回复:您好!不可以贷款。您可以外地户籍职工离职返乡理由来办理销户手续需资料:
(1)住房公积金卡(原件);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外地户口簿或昆山市暂住证(原件、复印件1份);
(4)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
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