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拆迁自建房公积金提取问题

2012-07-16 10:09   来源:www.suzhou.gov.cn   分享到:

问题:>太仓拆迁,准备自建房,其中户主是我爷爷,父亲和我不跟爷爷在一本户口本上,而自建房提供公积金的要求是直系亲属需在同一户口本方可,请问这样的话我和父亲是否就无法提取公积金了?如果因不在同一本户口簿无法提取的话,是否有其他变通的办法呢,比如社区出具个关系证明,或者将新建住房的户口改成父亲名字等等?非常感谢公积金中心同志的答复 
回复:您好!您爷爷的住房拆迁,您与您父亲的户口与您爷爷的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内,您与您父亲均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如拆迁拿房时,购房合同上的买受方是您父亲的名字,并且您与您父亲的户口在同一户口簿内的话,您与您父亲均可一次性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请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一、证明材料:1、在首付过后,凭购房合同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预收购房款或购房款)即可提取;              2、在付清房款过后,凭购房合同和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证)即可提取;              3、在领取房产证过后,凭房产证和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证)即可提取。 二、一次购房行为可以购房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以上购房过程中的三种情况可任选一种。提取时,除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之外,还需提供您的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卡原件,购房人以外家庭成员提取的,还应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注:《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凭证》(或《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证)的开具时间要求在一年之内,提取公积金的金额为此票据开具日期当月的公积金帐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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