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苏州有没有被限购?能在苏州用夫妻名义申

2012-07-06 09:43   来源:www.suzhou.gov.cn   分享到:

问题:>我以前在常熟用商业贷款买过一套房,07年到南京工作后用商业贷款又买过一套房,现在贷款已经还清。去年到苏州工作,现已交社保公积金一年多。考虑苏州环境不错,想将来全家移居苏州,但最近听说有一个住房信息联网,所以想请问我现在能在苏州买房吗?另外我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吗?同时因为目前我老婆的公积金是在南京交的,请问我们能以两个人的名义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吗?谢谢答复,不胜感谢! 
回复:您好!1、如您缴纳苏州大市(除园区外)的住房公积金,在苏州大市范围购买住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话,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您爱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在南京,不能与您共同在苏州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⑴借款人申请之月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⑵购房首期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办理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建普通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内(含90平方米)和保障性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办理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⑶能够落实贷款担保;⑷借款人和配偶及其他共有产人均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个人信用状况良好。(注: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都必须符合贷款条件规定)。3、限购政策不是由我中心制定,具体请您咨询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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