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您好!一、购买新建房的须提供如下材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贷款银行留存”文本(原件1份、复印件2份)、“房屋权属登记机构(或交易管理中心)”留存联(原件1份、复印件1份)。 (2)首付款收据(原件1份、复印件4份)。 (3)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各1份、复印件各5份〈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户口本复印含户号页〉)。 (4)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同一户号的户口簿)(原件1份、复印件5份)。 (5)如有其他共同借款申请人(共有产人)的,应提供身份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同一户号的户口簿或公安〈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各5份)。 (6)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在办理贷款时当场签具单身声明(女满20周岁,男满22周岁)。 (7)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卡》(原件各1份)。 二、购买二手房的须提供如下材料: (1)二手房买卖协议(原件1份、复印件2份)。 (2)《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原件1份、复印件2份)。 (3)《苏州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存款凭证》(原件1份、复印件3份)。 (4)原《住房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各1份、复印件各3份)。 (5)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各1份、复印件各4份〈需正、反面复印〉)。 (6)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同一户号的户口簿);(原件1份、复印件4份) (7)如有其他共同借款申请人(共有产人)的,应提供身份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同一户号的户口簿或公安〈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各4份)。 (8)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在办理贷款时当场签具单身声明(女满20周岁,男满22周岁)。 (9)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卡》;(原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