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与提取

2012-06-28 15:55   来源:www.suzhou.gov.cn   分享到:

问题:>你好!我原有一套房子是商贷,是苏州户口,现又买一套房子,准备用公积金贷款,请问签了合同后需要在多少日内办理贷款?能贷多少?首付付了30%,剩余部分该什么时候付给开发商?原有公积金卡里的钱什么时候能提取,需要留多少? 
回复:您好!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间:1、购买新建房应在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预付首期购房款之日到合同载明的付清全部购房款日期之前办理。 2、购买二手房应在签订存量房买卖协议、《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及开具《苏州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存款凭证》之日起到房产登记机构颁发新《房屋权属证书》日期之前办理。二、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同时按以下三种方式计算,取最小的一种为最高限额:     ⑴借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或月工资基数之和×35﹪(规定比例)×12(月)×贷款年限(年);     ⑵办理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建普通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不超过住房总房价的70﹪,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内(含90平方米)的不超过住房总价的80﹪;二手房(存量成套住房)、自(翻)建住房在评估认定价的70﹪以内。办理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超过住房总价的50﹪;     ⑶贷款最高额度。最高额度由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目前苏州市新建普通住房每笔不超过50万元,二手房(存量成套住房)、自(翻)建住房每笔最高不超过35万元。如借款人及其他共同买受人仅一人符合贷款条件或无配偶的,新建普通住房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二手房(存量成套住房)、 自(翻)建住房最高不超过21万元。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放贷周期,一般在2-3个工作日左右,住房公积金与商业的组合贷款的放贷周期,一般在15个工作日左右。(注:除住房公积金贷款外的资金支付时间,请自行与开发商协商。)四、一次性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请您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一)、购买二手房的:1、在首付过后,凭《存量房买卖契约》(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和《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凭证》(交易资金为房屋成交价格的30﹪或以上)即可提取;              2、在付清房款过后,凭购房合同(契约或协议)和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证)即可提取;              3、在领取房产证过后,凭房产证和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证)即可提取。 (二)、购买新建住房:1、在首付过后,凭购房合同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预收购房款或购房款)即可提取;              2、在付清房款过后,凭购房合同和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证)即可提取;              3、在领取房产证过后,凭房产证和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证)即可提取。 (三)、一次购房行为可以购房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以上购房过程中的三种情况可任选一种。提取时,除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之外,还需提供您的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卡原件,购房人以外家庭成员提取的,还应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注:《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凭证》(或《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证)的开具时间要求在一年之内,提取公积金的金额为此票据开具日期当月的公积金帐户余额。五、如有疑问,欢迎您拨打我中心服务热线进行咨询。热线电话:65111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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