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住房公积金整取和还贷咨询

2012-06-04 09:32   来源:www.suzhou.gov.cn   分享到:

问题:>我是工作在新区一家企业的职工,缴纳的是苏州新区的住房公积金。现在计划购买位于金阊区的一处二手房,但是因为是因为一个人购房,所以贷款部分不能全部使用公积金贷款,所以计划采用全商业贷款。想咨询问题如下:1.如果房产交易后,并且银行顺利批下商业贷款,在我个人公积金账户中的钱,是否可以一次性提取?一次性提取全部还是部分,比例是多少?2.是否可以采取每月缴纳的公积金进行每月的还贷,具体该怎么操作?非常感谢! 
回复:您好!一、您购买二手房(存量成套住房),可以一次性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请您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市区住房公积金提取承办银行网点或市区管理部城区服务大厅或高新区服务大厅办理。   1、在首付过后,凭《存量房买卖契约》(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和《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凭证》(交易资金为房屋成交价格的30﹪或以上)即可提取;2、在付清房款过后,凭购房合同(契约或协议)和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证)即可提取;3、在领取房产证过后,凭房产证和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证)即可提取。一次购房行为可以购房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以上购房过程中的三种情况可任选一种。提取时,除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之外,还需提供您的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卡原件,购房人以外家庭成员提取的,还应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注:《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凭证》(或《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证)的开具时间要求在一年之内,提取公积金的金额为此票据开具日期当月的公积金帐户余额。二、您购买住房,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正常偿还住房贷款期间,可以办理还贷委托提取。请您凭相关证明材料到贷款银行办理签订《委托协议》手续。多人委托的,应当同时到场办理手续。证明材料包括:借款合同、职工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扣款还贷委托书及指定扣款还贷的银行存折(卡)、身份证、公积金卡。借款人以外家庭成员委托的,还应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其中借款合同、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委托人公积金帐户要保留缴存地政策规定的留存额(市区管理部留存额为最近一个月的公积金月缴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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