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大病提取中有一项要求出示经医院盖章后的医院(门诊)个人费用支出清单的原件、复印件,医疗保险机构医疗费报销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但我在出院时办完所有手续给我的只有两个材料一个是医疗费用明细(汇总)表,一个是淄博市职工医疗保险统筹结算单(机关事业)。并且这上面都没有医院和医疗保险处的章。不知你们前面提到的是不是这个材料?如果不是你们需要的材料到什么地方开取,是什么样子的?2、我是2007年确诊的,每年住院大约在20次左右。不知你们要的医院盖章后的医院(门诊)个人费用支出清单的原件、复印件,医疗保险机构医疗费报销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是这三年来所有的还是最近几次或一次的?(因为住院次数太多,大部材料已经遗失了,只有最近一次住院的)3、你们要求提供的家庭收入证明是一个人的还是家庭中所有人的?是分别开取分别提供(这样是每个人的收入证明)还是几份收入证明开在一块?如果是这样的话能否提供一个参考呀?本人现正急着这笔钱救命,希望能给个明确的答复。提前谢谢了!
gjj123好,好gjj123
管理中心回复 : 最好的办法,是将现有材料送到管理部或分中心预审一下。